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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要职责
1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,发布决定和命令;
2、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预算,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、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事业和财政、民政、公安、司法行政、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;
3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,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,维护社会秩序,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;
4、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;
5、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;
6、办理上级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机构设置:五大连池市龙镇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,下设党群办、政府办、农业经济服务中心、畜牧中心、计划生育服务站、公共服务中心、文化站。
三、人员构成行政编制36人(其中工勤人员1人),行政在职26人;事业编制24人,事业在职21人;退休52人,遗属16人
办公地址:五大连池市龙镇人民政府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 早 8:30—11:30
午13:30—17:00(夏季)
午14:00—17:30(冬季)
联系电话:0456—6362313
负责人姓名:尤凤录
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主办 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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